升级会员,享受更多服务
• 获取更精准的招标信息推送 • 优先查看最新招标公告 • 专属客服一对一服务
客服热线:139108575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
发布时间 2025-06-09 项目编号 详见内容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中标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方式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后窗电子屏广告位招租 (有附件)

项目地区:贵州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9

【已隐藏】【已隐藏】信息披露日期:2025-06-09 至 2025-06-13附件1公交车后窗电子屏技术及安装要求.docx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已隐藏】【已隐藏】项目编号:GP-C-ZL-2025303(303)信息披露期限: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标的情况简介:【已隐藏】的2079辆公交车车厢后窗广告位进行招租,承租方仅获得广告位使用权。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是 ■否备注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水  □ 是      □ 否     □ 未安装电  □ 是      □ 否     □ 未安装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一)标的基本情况:1.截至2024年10月,【已隐藏】,运营车辆 2079 辆;已经安装后窗车尾屏车辆约  1520 辆,其中安装彩色屏车辆约1224辆(4G物联卡),单色屏车辆约296辆(2G物联卡)。彩屏显示尺寸:1600*3200mm、1900*3200mm;单色屏显示尺寸:1600*160mm,广告发布系统:车联网云服务平台。(最终以招租方实际移交为准)2.依照标的现状出租。                 【已隐藏】布控、系统开发、系统平台链接、流量费以及日常运营(包含网络安全)和维修费用等)。(三)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四)在公开遴选过程中,招租方将对意向承租方的实力、信誉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意向承租方在报名过程中提交了虚假资料,一旦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参与竞价及成为最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并且暂不予退还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已隐藏】【已隐藏】。保证金的最终处理将依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执行。(五)意向承租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租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六)特别说明:1.目前对已安装后窗电子屏的车辆,其车辆具有一套广告发布系统:车联网云服务平台(该系统可选用或可另行开发)。2.意向承租方,可根据其实际承租情况及需求,选择使用或另行开发“特别说明”中的“第一条”所提及的内容。3.上述说明内容中,涉及产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开发、系统平台链接、更换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目前所移交的设施设备及系统等,若存在损坏,则由意向承租方负责维修,相关费用须自行承担。(七)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解决后窗电子屏设备的平台连接,并承担项目设备的运营,对设施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和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系统平台的使用费、流量费以及日常运营(包含网络安全)和维修等相关所有费用。若遇设施设备及系统等出现故障时,须按招租方要求进行维修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及系统正常使用。(八)租赁期首年新增公交车辆的后窗设施设备建设:在租赁期限的第一年内,若出现新增的公交车辆,承租方须为新增车辆安装相应数量的后窗电子显示屏,每辆公交车后窗安装不超过1块LED彩屏,具体安装尺寸以车辆实际条件为准,安装的设备须符合车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技术及安装要求详见附件1。(九)除首年外,余下租赁期间所有新增公交车辆的后窗设施设备建设:1.若后窗电子屏的安装总数量超过移交安装的总数时,则不强制承租方安装后窗电子屏;2.若后窗电子屏的安装总数量低于移交安装的总数时,则必须确保安装的后窗电子屏总数不少于移交时已安装的总数,同时每辆公交车后窗安装不超过1块LED彩屏,具体安装尺寸以车辆实际条件为准,安装的设备须符合车辆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技术及安装要求详见附件1。(十)涉及新车后窗电子屏设施设备安装时,意向承租方须及时与公交技术信息部联系并确认安装相关事宜,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在新车出厂前完成安装。若在车辆出厂后进行安装的,须保证安装的设施设备不影响车辆年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十一)报废的公交车设施设备可供调剂使用,若调剂使用的设备不能安装在新增的车辆时,承租方须自行解决安装问题,并承担全部费用。(十二)意向承租方须按照车辆相关电器标准、规范,【已隐藏】等,不得影响车辆原有设计的设施、使用功能及安全。(十三)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指南》,系统软、硬件必须符合专业部门认定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取得安全等级保护证书及公安备案证书。(十四)意向承租方更新、安装、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等不得占用招租方车辆运营时间,遇特殊情况应向承租方提出申请,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十五)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对所有的设施设备及系统进行维护与综合管理职责,必须确保设施、设备、系统等正常使用,且保障每月车辆设备及系统的完好率不低于95%。1.若每月车辆设备及系统的完好率低于95%时,则低于该标准的部分按每台车辆每月对应该项目的平均租价进行核算,并在次年租赁费进行增加,承租方须按招租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作为核算依据;2.若未提交或提交的数据存在虚假或隐瞒情况,经招租方核实后,将按平均租价的两倍进行核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十六)限制条款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得到招租方的书面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2.不构成双方之间的合营、合资、联营、合伙关系。3.【已隐藏】内其他项目的承租权利,或给予承租单位【已隐藏】。4.未经招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对公交车身广告媒体资源及有关财产以及其在本合同项下获得的权利作为任何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物权;或未经招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资源以转让、抵偿、赠送等形式处置给第三方。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已隐藏】。执行标准,需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文件。若已领取“多证合一”新营业执照,则须提交合法有效的企业【已隐藏】。若尚未领取“多证合一”新营业执照,则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组织机构【已隐藏】。(执行标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意向承租方必须拥有与广告媒体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同时其经营状况应当持续保持良好。(执行标准:【已隐藏】【已隐藏】,并出具广告媒体所属单位【已隐藏】(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省、市三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书)。(四)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执行标准: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书)。(五)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安全生产在广告资源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及招租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保二级及以上要求,保障广告资源安全和稳定运行和服务,防止责任事故发生。所有广...

信息来源、在线报名或附件获取,请登*网址:http://chitu5.com/Search/china/detail/id121720667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付费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910857593

邮箱:419542937@qq.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